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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拓宽文化经费来源 捐赠文化事业少交3成个税 |
| 南方网 |
南方网讯 记者近日从广州市政协获悉,针对目前文化艺术事业需要加大投入的现象,市政协委员萧瀚森建议广州拓宽文化经费来源渠道,为捐资文化者立法。市文化局有关人士表示,广州已提出建立多元有效的文化公益事业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对文化事业的捐赠,如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政府单一投入不能满足需求
萧瀚森委员表示,现今仅靠政府的单一投入,远远未能满足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需要。近年来也有不少企业界友好人士捐资一些艺术演出活动,但由于没有相关优惠政策,以至这些对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大好事未能拓展开来。他建议广州通过立法拓宽文化经费来源的渠道,另外,文化部门可牵头组织有实力的企业家和社会人士参观我市的文化艺术单位团体,使他们彼此沟通,从而大力支持。
捐赠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市文化局有关人士表示,广州为拓宽文化经费来源渠道,已印发有关意见,提出建立多元有效的文化公益事业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对文化事业的捐赠。意见包括:社会力量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对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舞团、民族艺术表演团体、公益性图书馆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性捐赠范围,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捐赠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年度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予以扣除;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目前,市文化局、财政局、地税局正在贯彻落实该做法。
据悉,为扩大影响,市文化局拟利用多种形式,使更多单位和人员了解文化政策,争取社会力量对文化事业的支持。(编辑:冯怡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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